——省人大城建环资委调研组来公司调研
时值末伏,阳光依然炽热灼人,8月23日下午由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梅劲一行十人组成的《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、《安徽省航道条例》立法调研组在芜湖市人大、芜湖市港航局领导的陪同下来我公司调研指导。调研组成员首先参观了公司船舶视频监控系统,听取公司船舶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、作用等介绍,调研组对公司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在船舶安全运行上所起的作用,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,给予高度的评价。参观结束由梅劲主持调研会,公司总经理陈节林、副总经理吴忠建、总船长李吟、总经理助理吴先玲,以及公司海务、机务、体系等管理人员参加了调研会。
调研主题围绕1.《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;2.水路运输市场现状及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;3.当前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;4.对《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的修改建议意见。四个方面进行座谈。
公司总经理陈节林首先简要介绍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,并针对调研提纲,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一是公司作为本省唯一一家从事国内沿海化学品船经营的航运公司,由于沿海化学品船舶运力尚未达到交通运输部(2014)第2号令的要求,需要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,以解决海船运力不足的问题。
二是请交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航运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,航运企业融资困难重重,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。
三是由于运力过剩,企业管理能力参差不齐,管理成本高低差别大,市场恶性竞争激烈,供应商招标以价格低为主要中标条件,造成管理规范、管理成本高的企业难以承受,“逆淘汰”现象严重。
四是安徽省港口仍然普遍收取货港费等费用,少数港口除收取货港费外,还另行收取综合包干费,航运企业运输成本居高不下,难以为继。
五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上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,导致对经营行为的监管明显弱于对经营资格的监管。
在对《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修改方面也提出了建议:
一是长江沿线港口油污水接收单位很少,给船舶排放油污水带来很大的不便。因此,各港口经营者要加快落实船舶油污水接收设施建设,使水路运输经营者能及时处理船舶排放的油污水,同时应降低收费标准,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。政府、行业主管、企业联手共同搞好水污染防治。
二是政府监控部门要监管到位,切实落实油污水接收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油污水的规范排放。
根据公司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梅劲组长要求省交通厅、省港航局、芜湖市港航局为皖江公司存在的困难提供支持和帮助,并表示把企业意见和建议整理后提交省人民政府。
调研会议时间不长,却体现了上级主管部门对航运的关怀,对皖江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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